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有關事項的通知
黑財函[2019]127號
省直各單位:
為加強和規范黨政機關會議管理,節約會議費支出,降低行政運行成本,根據《財政部關于印發<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財行〔2015〕1號)和《省財政廳關于印發<黑龍江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>的通知》(黑財行〔2015〕11號),通過政府采購方式,確定了省直2019-2020年度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省直各單位舉辦的會議,原則上應到定點會議場所召開。對于雖然未納入定點范圍,但價格低于會議綜合定額標準的單位內部會議室、禮堂、賓館、招待所、培訓中心,可優先作為本單位或本系統會議場所。
二、會議定點場所實行全國范圍內資源共享,我省2019至2020年度會議定點場所已在全國統一的“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管理信息系統”(網址http://meeting.mof.gov.cn,建議使用IE9及以上版本瀏覽器)中注冊。各省直單位根據會議規模等情況,可在該系統中選擇適合的會議定點場所舉辦會議。
三、省直各單位黨政機關舉辦會議,應嚴格執行會議費管理辦法規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,按照不高于綜合定額標準和協議價格結算會議費。不得要求會議定點場所虛報會議天數、人數和開具虛假發票。對會議定點場所未按規定履行協議價格等違約情況,應及時投訴(省直單位投訴電話:0451-53623974)。
四、省直各單位因特殊需要,確需在非會議定點場所舉辦會議的,需經舉辦會議單位與擬承辦會議場所簽訂協議,并明確雙方應承擔的責任義務,報上級主管部門或上級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,且收費價格須低于會議綜合定額標準。
五、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。